第九章 鬼市人头案(4 / 10)

这事都说出来了还有什么可讲的?其实“鬼市人头案”在解放前的报纸上多次披露,被人们谈及的太多了,说这个没意思,咱说的是另一桩“鬼市人头案”。如果说吕祖堂道士杀人是1号案,那么咱要讲的就是2号案。2号案也是出在鬼市,也和人头有关,但这案子为什么知道的人少,大报小报上很少提及,我说到最后您就明白了。

鬼市是个买卖旧货的早市,拿天津话讲得加儿化音,要说成“鬼市儿”才对。旧时天津卫的风俗是“晚上不睡,早晨不起”,做买卖的商户每天开板营业,通常是在日上三竿、太阳晒屁股之后。唯独鬼市儿天不亮就开,一般天光大亮即散,因为来这地方做买卖的不只是人,还有些很可怕的东西。

鬼市儿上真能淘着好东西,谁赶上算是谁的运气。不过好东西大多不是好来的,不乏偷抢盗墓得来的贼赃,也有祖上家传的宝贝,落到后世败家子孙手里,拿到鬼市儿变卖,再有就是蒙人的假货趁天黑出手。反正有一条,不管是好是歹,只要是拿到鬼市儿上卖的东西,价钱肯定便宜,所以穷人和爱捡便宜的主儿,最爱逛鬼市儿。

贪小便宜吃大亏,捡不着便宜捡着麻烦的事儿也不少。解放前有这么一位庄大哥,家里很穷,三十来岁还是光棍儿一条,没老婆没孩子,以在码头上“扛大个儿”为生,自己吃饱了全家不饿。天津是水陆码头,往来通商的地方,码头、火车站、各个仓库,每天进出的货物众多。有一些人通过替商家搬运货物挣饭吃,这就叫扛大个儿,当然这活儿并不是谁都能干的,搬不动累吐血了甚至被活活压死都没人可怜你。庄大哥体格过人,有一膀子傻力气,每天去河边码头干半天活儿,赚一块钱,下午就歇着,再有钱也不赚了。庄大哥跟那个年代的很多劳动者一样,不想今后怎么办,也不知道该存点儿钱,赚多少花多少,所以别看赚得不少,却总是那么穷,家里没有隔夜之粮。

那时候还没通货膨胀,一块钱可真叫钱。每天上午赚了这一块钱怎么花呢?中午收了工先去澡堂子里泡个澡,把身上的泥和汗都洗干净了,溜达到饭馆要一个肉菜、一碗面、二两酒,吃饱喝足后再到茶馆听评书听相声。庄大哥听说书先生讲《刘秀走国》听上瘾了,晚上做梦都是刘秀跟王莽打仗,少听一段就觉得心里没着没落。听够了书,吃完晚饭就回家睡觉,转天再去河边码头干活儿,日子过得很有规律。这一块钱不多不少,刚好够他这么活着。

庄大哥家徒四壁,米缸里一粒粮食都没有,他倒满不在乎,因为白天根本不着家,这只是个晚上睡觉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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