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个故事 跟踪2(2 / 13)
真不知道,是你找我,又不是我找你,我哪知道你找我有什么事儿。”
警察冷笑着说:“你自己做的事儿自己不清楚吗?给你个机会让你自己说,我要是说出来,性质就不一样了,我们的执法的政策你应该知道吧!”
我撇着嘴说:“好像是首恶必办,胁从不问,改过自新无罪,反戈一击有功。而且从不冤枉一个好人,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。”
警察让我给气乐了:“你别跟我扯那些用不着的,坦白交代你自己的问题就行了。”
我有点儿急了,对警察说道:“我真的没有什么问题啊,我红灯停、绿灯行,一贯尊老爱幼、遵纪守法,我最爱读的一本书就是《雷锋同志的故事》,远近谁不知道我是出了名的大好人啊!”
警察一拍桌子:“你要是老实人,这社会上就没坏人了。你在饭馆里吃饭喝酒,吃完不给钱撒丫子就跑,有你这么学雷锋的吗?你自己说说这属于什么行为?”
我这心里悬着的一块石头才算落地,心想:什么大不了的事儿,你不说我都忘了。
我起初还怕警察是因为我跟踪、偷窥王雪菲或携带管制刀具的事儿抓我。要是因为那两条,随便哪一条都够我吃不了兜着走的。
我吃霸王餐的行为相对来说就算不得什么了,顶多是罚款、拘留之类的处罚。
我嬉皮笑脸地跟警察解释,我是看见他们欺负小孩儿,我见义勇为来着,我的行为虽然不太恰当,但是动机和出发点还是好的,希望处罚我的时候能考虑到这一点,从轻发落。
警察说:“行了,法制社会,只重视行为造成的后果,动机只是参考因素。你签个字吧!”
我一看警察是给我开了张拘留十五天的处罚,后面备注上还写着处以罚金,并责令改正。
我也没多看,就签了字,跟警察说:“还有别的事儿吗?没有就赶紧把我送分局拘留所吧,现在还不到晚上十二点,我现在赶紧进去还能算是一天。”
警察奇怪地说:“我还真没见过你这样的,你真想得开,倒一点儿都不在乎。”
我斜着眼没好气地说:“我要是想不开你就不拘留我了是吗?那我就想不开一个给你看看。”
警察赶紧说:“可别,你还是想开点儿吧!”
我说:“好像有人说过,没进过监狱的人就不算是一个完整的人,看守所虽然比监狱差一个级别,我好赖也算是进去学习一回,蛮好的。”
一个多小时之后警察用车把我送到了分局看守所,我对拘留、罚款之类的毫不在乎,把心一横,想都不去想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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