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金王马殿臣(下)2(10 / 17)

之中,准备等到秋后推到市集之上行刑,让老百姓都看看这大土匪头子的下场,到时要给马殿臣五花大绑——都说“五花大绑”,究竟是哪“五花”?一条绳子由打脖子开始绑,脖子上一个花,两个肩头上两个花,两个胳膊肘儿上两个花,这为“五花”——插上招子游街示众,然后再枪毙,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。

官府将马殿臣关在死牢之中,天天给他好吃好喝,那是为了等到枪毙游街之时,匪首脸上的气色不至于太难看。要不然饿得半死不活、斜腰拉胯,你挨个儿告诉老百姓这是有字号的土匪头子“打得好”,怕也没人相信。因此一天两顿,有酒有肉,肥鸡、烧鹅换着样儿的来,管牢的牢头儿也不难为他。

死牢中关的不止马殿臣一个人,还有别的死囚,杀人抵命、含冤受屈的都有,他们可没这么好的待遇,动不动便要挨一顿狠揍,三五天才给半块窝头,一个个衣不遮体、皮包骨头,饿得都跟鬼似的。想吃肉也并非没有,但是见了肉就离死不远了。按以往的旧制,上法场处决之前才给肉吃,这是官的,不用犯人掏钱。一碗米饭上边一片白肉,筷子竖插在饭上,如同一个香炉,肉也不给煮熟了,仅在开水中过一下;有饭有肉还有酒,酒不是什么好酒,一口下去呛得直咳嗽。打从宋太祖赵匡胤开始,官家处决一个死囚,都会拨一两二钱银子,一直有这个规矩。一两二钱银子也不少了,最早是六大碗、八大碗,鸡鸭鱼肉、烧黄二酒,够死囚足吃足喝。不过到后来越给越少,再加上层层扒皮克扣,端到死囚面前的只有一碗米饭、一片肉,外加一碗水酒,一般情况下到了这个时候,再好吃的东西也没人吃得下去,当差的可不理会那么多,拿起肉来往犯人嘴边一抹,这就是吃了,酒往脸上一泼,再把碗摔在地上,必须摔得粉碎,否则当天杀人不会顺利。吃过饭喝过酒,两个当差的左右一架,直接拖出去枪毙。因此这些犯人都跟饿死鬼一样,瞪眼看马殿臣吃肉喝酒,一个个眼馋得要命,纷纷跪地磕头口称爷爷,哀求他分一口。

马殿臣虽然有不少手下,奈何省城有军队驻防,当时的土匪连地主大院都不容易打进去,又怎敢进攻省城?马殿臣自知难逃一死,没心思理会旁人,吃饱了倒头便睡,听到别人求他,连眼皮子也懒得抬一抬。他倒不在乎掉脑袋,从当土匪那天开始,脑袋就别在裤腰带上了,早知道有这么一天。可他没想到大牢之中,竟会有一个人不是人鬼不是鬼的怪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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且说鹰王马殿臣待在牢房中等待枪毙,见大牢中关了个人,与其说是人,不如说是个妖怪,两只手长反了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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