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3章 硬刚到底(2 / 3)

不是李欣不肯放过我,是我不打算放过那对狗男女。

趁着送餐高峰过去,我拐进之前送过外卖的一家律师事务所。

前台小姐抬头看见我的外卖制服,以为是同事点了外卖:“小哥,把外卖放在这里就可以了。”

“您好,我不是来送外卖的。我想咨询个民事纠纷的案子。”我说明来意。

前台小姐姐打了个电话,随后微笑着引我上二楼:“请跟我来。”

接待我的是位三十出头的女律师,名叫丁兰。

她穿着利落的职业套装,举手投足间透着知性气质。

“你是说,想告那个外国人?”丁兰听完我的陈述后询问道。

“是的,那个女孩是我朋友。”我也了解了,这个案子最大的难点在取证环节。

丁兰推了推眼镜:“这个案子我们接了。最好能让当事人亲自来一趟,有些细节需要当面确认。”

她从名片夹里抽出一张烫金名片递给我:“这是我的联系方式,让你朋友随时可以约时间。”

离开律师事务所后,我又去了台球室。找到三个翘课的小太妹,此时正在角落的球桌旁抽烟。

在我的劝说下,小柔终于松口答应打这场官司。

“只要官司赢了,我包你们仨一年的夜宵。”我给了一个承诺。

小柔抽了一口烟:“能不能把夜宵换成烟啊?”

我弹了下她的脑门:“小姑娘家家的,少抽点烟。”

说着掏出兜里的戒烟糖,给她们看:“我都戒了。”

三个丫头片子顿时笑作一团,小柔打趣说:“大叔,你这样子好像我们老爸哦~”

不管怎么样,这件事情已经定下来了,我也带三个女孩去见过丁兰。

“你们这个案子,就算是打赢了,那个老外最多拘留5到10天,女孩最多能拿到5000块精神补偿。”丁兰专业分析着。

我突然想到一件事:“如果是多次聚众呢?这个会怎么判?”

“组织者判5到7年,参与者判1到3年!你手上有证据吗?”丁兰追问。

我摇了摇头。上次送外卖时撞见过一次,但手上没留下证据,而且还会把沈柔也牵扯进去。

虽然打这场官司要耗费很大精力,有些人就是怕麻烦,不敢站出来。

别人不敢做的事,我来做。

我要让那个鬼佬知道,在华夏大地不是他撒野的地方。

接下来几天,丁兰按流程向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。

一个星期后,法院受理了这个案件,我收到了受理通知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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