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(4 / 4)

真不记得了。

他身上的毛都被揪下来了好几撮。

余夕感觉发财委屈的样子有点太真实了,余夕很困惑:“你不记得我以前养过一个孩子吗?那个孩子是个灰色的狼狗,还咬过你的脖子,差点把你咬死了。”

发财认真回想,随后他汪了一声:“对对对!是有这么个小狗来着!他个子比我大点对吧?”

余夕沉默。

原来发财是真不记得了。

“他叫余宴清吗?他不是叫煤球吗?”发财连忙从余夕的手上挣脱下去。

余夕:“没,他没改过名。”

“那就是我记错了。”发财噢了一声,他眯起眼睛,看起来还颇为怀念,“我以前以为他跟你彻底闹掰了,没想到你俩最后还是和好了……不过他咬过我吗?”

余夕:“这你也不记得了?”

发财:“……太久了,我濒临死亡好多次,那一次肯定不怎么危险,所以我没记住。”

“那小咪呢?你记得吗?”余夕又问。

“记得记得!她跟我争了好多年,我一开始以为她死了,结果她只是沉睡了,你后来不是又把她给弄醒了吗?!”发财说这话的时候还怪兴奋的,“那时候真的吓了我一跳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