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2章 山东官场的奇耻大辱!(2 / 3)

记录、与同僚关系。

要是单纯喝死的,由布政使司衙门处置,毕竟《大明律仪制》中规定:官员宴会不得过量,但自愿饮酒致死无刑罚条款。

要是涉及毒杀什么的,就是按察司大案,副使需上报按察使,甚至请求锦衣卫介入。

副使刘璋应了一声,脸色难看得像吞了个苍蝇。

他原本抢下济南道分巡权,觉得是在家门口享福的差事,结果林川在清平县人前显圣,惩奸大功,自己这边刚接手,就得去查官员猝死案。

这反差,让刘璋心里憋屈得不行。

......

两天后,官员喝死案定性了。

一切证据显示,没有狗血的毒杀,也没有政治暗算。

按仵作的话说,叫“酒食醉饱死”。

林川看着刘璋交回来的简报,脑子里自动翻译成了现代医学名词:由于大量饮酒导致的心肺受压,窒息死亡。

死状很难看。

郑理问死的时候,腹部胀得像面鼓,口鼻流涎,面色潮红发紫,呼吸微弱。

这郑理问是个典型的白面书生,体质虚弱,加上初来乍到,碍于官场面子,面对上司的劝酒、同僚的罚酒,不敢拒绝,只能硬着头皮往下灌。

结果,人没了。

处罚结果出来得也很快,左右布政使亲自盯着,没人敢打马虎眼。

主宴官是布政使司的一位右参议,从四品,虽然没直接杀人,但“失于教化、纵容酣饮”,直接被降了两级。

那几个主要劝酒的官员,更是倒霉,杖六十,罚俸三个月。

至于同席的官员,通通罚俸一个月。

死者郑理问,按因公猝亡处理,算是保住了最后的哀荣,没让家里人落个酒鬼的名声,该有的抚恤还是有的。

“这山东官场,酒气比杀气还重啊!”林川无奈的摇了摇头。

这几日同僚们就此话题议论纷纷,听说官场上喝死人山东并不新鲜,前两年青州府那边,几个官员私下聚餐,也喝死过一个。

最后大家凑了点钱给家属,也就压下去了。

这种事,林川就当是日常趣闻听,毕竟又不是一个衙门的同僚,没那份交情去祭拜随礼什么的。

......

轻松的空闲时光并没有太久。

洪武二十八年三月,林川开始春巡,巡视自己分管的海右道东三府,例行核查地方刑狱、官吏治绩,严查酒宴和贪腐。

然而,他前脚刚出济南城,后脚青州、登州、莱州三府的大小官员就收到了消息。

得知林剥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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